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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为先 以调促和

  发布时间:2024-11-22 19:09:29 打印 字号: | |

   

在法律的长廊里,每一份判决书都承载着正义的重量,每一次法庭辩论都映射着法治的光辉。然而,在这严肃的司法程序背后,有一种更为柔和的力量正在悄然发挥作用——那就是诉前调解。它如同一缕春风,化解了矛盾纠纷与冲突,书写了司法温情的新篇章。当前,民间借贷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补充,其活跃性不容忽视。近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诉前调解团队和人民调解员联动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2年被告因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从原告处借款并承诺向其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讨要未果,故希望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在立案审查阶段,诉前调解团队发现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本着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营造良好公序良俗环境的目的,与调解员联动积极组织调解,围绕双方意见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讲清利害关系,争取尽快化解纠纷。通过耐心劝导,被告也积极主动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通过调解解决矛盾,减轻了我的压力,我一定会按期给付,感谢法院。”被告说道。

近年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为核心,在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中,用心、用情、用法,开展多元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加强诉前调解,以情法理交融的工作方式,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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