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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法院执前督促开良方 执源治理显成效
作者:落桑旦巴  发布时间:2024-08-12 19:37:24 打印 字号: | |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是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近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前督促+和解机制,成功化解了32件涉民生系列案,有效维护了32名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概述

7月1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接收了一批历经一审、二审判决的涉民生系列案,该案共32件法律援助案件,涉及32名申请执行人及同一家被执行公司。执行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案件后,认为该系列案采取常规执行方案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与时间成本,还容易给涉案公司造成一系列损失及麻烦。逐向申请人介绍执前督促程序的优势后,经申请人同意将案件流转至预执行团队并立即展开执前督促工作。

因该系列案申请人较多且历经一审、二审判决,各申请人所持意见不尽相同,这给顺利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与困难。为寻求利益平衡点,达成一个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预执行团队与申请人诉讼代理人紧密合作,逐一同32名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公司法人进行多次沟通与交流,向他们释法明理。经过近半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支付义务,32件执行案件从源头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诉源+执源”双源共治工作新机制,进一步细化执前督促案件的类型、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完善执前督促工作流程与方式方法,确保程序节点更加透明、高效。积极引导被执行人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之变,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权益。以督促+和解的方式助力纠纷在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缓解人案矛盾的同时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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