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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履行” 堆龙法院解决75名民工烦“薪”事

作者:落桑旦巴  发布时间:2024-04-29 19:14:18 打印 字号: | |

   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将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感谢法院的帮助,我们一分钱没花就把问题解决了。”拿到裁定书的次某竖起了大拇指。近日,75名民工专程来到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为立案庭的法官们献上洁白的哈达,对她们倾力化解纠纷、保障民工权益、帮助追回拖欠多年的78万余元劳务报酬表示感谢。

法官向民工们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公司情况和处理意见。在沟通中,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工程款未结算完,金额也比较大,故民工工资一直未付,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有支付能力。

为更好的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法官们积极组织案涉当事人沟通协商,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调处该批案件,将该批案件委派给羊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且立案庭法官全程参与调处。协商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该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敦促其尽早支付;另一方面希望75名民工考虑实际情况,通过友好协商尽早解决问题。在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多次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就涉案款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现在谈好了,到时候他们反悔,还是不给钱,继续拖欠怎么办?”75名当事人对公司是否会按时支付报酬仍有疑虑。

“你们担心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签订调解协议,再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来解决。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到时候公司不给钱,你们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说着立案庭法官把手中的诉前调解宣传资料递给了群众。

随即委派的羊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法官对双方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书等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后出具裁定书,裁定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为帮助75名民工尽快兑现劳务报酬, 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们在送达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时,向当事人释明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此后,立案庭持续关注该案劳务工资兑付情况,并在双方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前,督促该公司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最终该公司将拖欠75名民工的78万余元报酬全部支付完毕。

“像这类纠纷,开庭审理、制作裁判文书未必是最佳解决方式。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批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的快速办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系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探索农民工讨薪案件“最优解”,真正实现了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加强诉调对接,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暖心。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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