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堆龙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与法官发生激烈争执,法警队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出警人员首先平复当事人情绪,然后将其带离现场,并进行了法制教育,司法警察大队次仁罗布同志向当事人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司法惩戒条例将对其在人民法院哄闹、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或者辱骂、殴打法官、严重扰乱法院秩序的行为,将可能面临严重的司法惩戒。当事人听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将录制的短视频进行了删除,并保证在接下来的诉讼活动中会控制好情绪,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本着教育先行的目的,考虑到当事人有悔过情节,在此次突发事件中,堆龙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及时对违法行为启动司法惩戒案件程序,这一举措是司法警察履职尽责的具体表现,对违法违规行为人给予有效震撼,维护了司法权威。此次冲突的及时化解,是法警大队落实“实战化训练”的成果,更是法警大队在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果断出手,处置得力的生动体现。从而使我院司法警察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