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制、分发;简报、情况等信息的编辑及负责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法院系统有关专项费用的分配及使用;负责监督、管理本院诉讼费的收缴和使用;负责本院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征订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及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本院的机要保密工作,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等;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督查、档案管理、印信管理、电子签章、文印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受援工作;负责法院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订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车辆管理、法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物质装备和后勤服务保障等管理工作并协调实施。
二、政工科
协助院党组指导本院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奖励等报批工作;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制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及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法院系统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三、审监庭
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判管理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本院“三评查”工作;负责司法统计相关工作;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
四、立案庭
负责立案审查、案件流程和申诉复查、信访接待、文书送达、诉前保全、庭前速裁、诉调对接等工作。
五、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事一审等普通一审刑事案件;负责本院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工作。
六、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审理劳动争议、不当得利等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
七、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审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以及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案件和相同类型的上诉案件。负责审理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等。
八、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处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审理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法院作出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等。
九、法警队
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管理、训练、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值庭警卫、传唤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拘传、拘留犯罪嫌疑人;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以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等。
十、派出法庭
负责本辖区受理的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经济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宣传法律政策,进行法律服务,配合乡(镇)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
十一 、执行局
负责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非诉案件的执行,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推动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